地址:广东省惠州市惠阳经济开发区御和路三和国际花园城一期2号楼1004
2021-0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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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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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海洋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海洋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纠纷 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来源:最高人民法院网 发布时间:2018-01-05 15:15:59 最高人民法院公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海洋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已于2017年11月20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727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8年1月15日起施行。 最高人民法院 2017年12月29日 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审理海洋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 损害赔偿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法释〔2017〕23号) 为正确审理海洋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纠纷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等法律的规定,结合审判实践,制定本规定。 |